根据省委省政府意见,经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民政厅批准,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依法正式更名为“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 为确保涉会工作事项平稳过渡、无缝衔接,不因名称变更受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业务范围 开展特色产业开发和企业培育、产品打造、品牌塑造服务;开展慈善活动,支持乡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开展资金信息人才服务,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新业态;开展交流合作、课题研究、培训咨询、承接委托服务。二、涉及“广东扶贫济困日”(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事务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作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捐赠指定接收单位,在其名称变更后的工作由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接续承担。 1、协会开户银行、银行账户、捐赠专户管理等不变,户名由“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变更为“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新户名自2023年8月1日起启用。 2、原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与捐赠人签订的捐赠协议不变,其后续工作由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续办。参与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认捐单位和个人,未签订捐赠协议的,与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签订。 3、捐赠票据签章自2023年8月1日起启用“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财务专用章”。三、办公地址与联系电话1、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农村厅大院4号楼4楼。 2、工作联系: 业务专线/(020)37288888; 党政办公室电话/(020)37286668; 财务审计部电话/(020)37288677; 传真/(020)37288777。 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