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记者从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获悉,《清远市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印发。根据该方案,到2026年,清远全市培育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1个以上,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3个以上,每县(市、区)建设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1-3个。
《实施方案》提出,经过培育和建设,依托一批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服务联合体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在全市八个县(市、区),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挥高效,主导产业各环节机械化全覆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各乡镇全覆盖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网。
在遴选认定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对象须具有可满足经营、办公、机具存放和维修的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有稳定的农机操作手和维修人员满足生产作业需求,农机装备性能状态良好,机具品种、数量、性能满足全程机械化各环节作业需求;具有较强规模经营能力和综合社会化服务能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应用先进的农机农艺技术,对周围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作业服务,具备承担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应用能力,农机作业智能化信息化接受能力强;在发生灾害时,优先服从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调度,及时开展应急救灾农机具检修,根据不同作物、不同环节、不同灾种应急救灾需要,及时开展干旱抢浇、农田积水抢排、倒伏作物抢收、湿粮抢烘、灾后抢种等本地农机救灾作业及应急救灾跨区支援服务。
此外,《实施方案》提到,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政策作用,积极统筹涉农资金,加大融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加快在用农机装备升级换代,提高大面积单产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机具加装北斗定位、作业监测等智能化装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