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正式印发,1062亿元专项资金将全面下达至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在“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这笔关键资金不仅延续了对脱贫地区的稳固支持,更将投入重心明确指向乡村产业振兴、基础设施补强与民生服务保障,为地方发展注入了强劲的确定性。眼下,从省到县的三级项目申报通道已同步开启,能否精准理解政策意图、高效完成申报布局,正成为各方把握这场千亿级发展机遇的首要课题。


(一)突出资金支持重点
本次资金使用坚持以振兴为导向,核心目标是增强乡村内生发展能力。资金支持重点可归纳为乡村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建设行动、区域协调发展四大方向。
1.乡村产业发展(核心引擎)
产业振兴是驱动乡村振兴的“核心引擎”。资金将集中用于扶持能够有效联结农户、带动增收、富裕乡村的关键产业。通过支持品种改良、生产标准提升与区域品牌建设,贯通从生产到加工、营销的完整产业链,着力化解农产品流通与销售瓶颈。同时,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
特色农业产业:围绕“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对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种植,以及生态畜禽、优质水产等特色养殖给予专项支持,涵盖种苗补贴、标准化棚舍建设、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内容;在粮食安全领域,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良种繁育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等基础性项目,补贴优质粮食品种引进、标准化种植基地改造等环节。
产业配套建设:包括农业生产设施(农田水利、机械化设施等)、农产品加工与流通设施(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加工车间等)、产业融合基础设施(农村电商、乡村旅游配套等)、产业服务平台(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等)。
乡村新业态:支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融合型产业,注重新质生产力培育,如休闲农业重点县项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等,打破产业边界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兜底保障)
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的监测预警,通过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助等措施,增强其内生发展能力。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补助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岗位、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费用,对相关贷款和地方政府债券予以贴息。
就业帮扶与增收保障。为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提供一次性交通补助,通过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增收;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发放“雨露计划”补助,支持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3.乡村建设行动(补短提质)
聚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水平,补齐必要短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供水、灌溉、村组路与产业路、公共照明、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打造宜居乡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聚焦民生需求,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4.区域协调发展(特色扶持)
支持边境地区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建设,巩固提升农村脱贫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二)资金使用红线(严禁以下支出)
“无关支出”严禁列支:坚决不得用于与乡村振兴无关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购置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等。
“楼堂馆所”坚决杜绝:严禁用于各类楼堂馆所和形象工程建设。
“人员经费”严格隔离:不得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待遇。
“债务偿还”明确禁止: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垫资,严防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违规操作”零容忍:严禁用于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坚决打击虚报项目、夸大投资规模等套取资金行为。
(三)四大主体申报指南
1.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
申报主体: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主导乡村振兴示范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参与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负责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
可申报项目:乡村振兴衔接示范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国家级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休闲农业重点县等。
申报流程:县级申请→市级推荐→省级审核→国家审批(国家级项目)→公示创建名单。需重点关注3月、5月、11月等关键时间节点,建议提前2~3个月筹备申报材料。
材料要求:专项规划+实施方案(需体现“千万工程”经验应用)、绩效目标申报表(量化脱贫衔接、产业增收等指标)、联农带农机制证明(农户增收测算报告、利益联结协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风险管控方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证明(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
2.企业
申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返乡创业企业等。
可申报项目: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配套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乡村旅游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优先支持智慧农业、生物育种等新质生产力项目)等。
申报流程:主体资格自查→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材料编制→村申报→镇审核→区审定→跟踪审批进度(可通过全国农业农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材料要求:基础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龙头企业认定证书);项目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资金申请报告);联农带农证明(购销合同/入股分红协议、带动农户名册、增收承诺书)。
注意事项:需契合当地主导产业方向,优先支持科技含量高、带动农户多的企业,申报材料需突出项目优势与示范效应。
3.行政村(村“两委”/村集体)
申报主体: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两委”、村集体。
可申报项目:中国美丽乡村、休闲农业重点村、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等。
申报流程:村申报(结合资源禀赋)→镇审核(产业匹配度)→区审定→国家审批(国家级项目)→公示创建名单。需立足本地实际,避免盲目跟风。
材料要求:村庄发展规划+项目实施方案(体现村民参与机制)、项目申报书(明确建设内容、投资预算、收益分配)、土地使用证明(集体建设用地权属证明)、联农带农机制证明(村民分红协议、就业岗位测算)、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含签到表、表决票复印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突出社会效益与生态可持续性)等。
4.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申报主体:符合认定标准(如土地经营规模、投资总额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可申报项目:
农民合作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等。
家庭农场:家庭农场认定、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林下经济项目、休闲农业示范点、观光旅游项目等。
申报流程:
农民合作社:村申报→镇审核→区审定→国家审批(国家级项目)。
家庭农场:乡镇初审→县市农经部门复审→县市农业部门批准→颁发证书。
材料要求:合作社需提供章程、成员名单、土地流转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发展规划等;家庭农场需提供身份证明、土地流转合同、出资清单、发展规划或章程等。
(四)精准申报,抢占发展先机
面对千亿级资金窗口期,各地区、各主体应从以下方面迅速行动:精准对标,规划先行:深入研读政策,确保项目设计与上述四大重点投向高度契合,并结合本地资源禀赋,编制科学可行的申报书。
规范编制,突出实效: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清晰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带动效益,特别是联农带农机制和预期成果。
严守红线,规范管理:在项目设计与资金使用全过程中,时刻对照负面清单进行自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多元筹资,放大效应:构建“财政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纵向确保各级财政配套联动,横向整合不同领域涉农资金,同时积极引入金融资本与社会投资(如PPP、政策性贷款),有效放大资金杠杆。
全程管控,确保实效:实施项目全周期绩效管理。建立台账动态监控进度,在立项时即设定可量化的产出指标作为考核依据,并提前明确项目建成后的管护责任与经费来源,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严守红线,防范风险:严格规避常见操作风险:严守申报时限,确保材料齐全;审核实施主体信用,避免支持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如未整改审计问题)的单位;坚决杜绝将资金用于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新地标实践
在当前“十五五”农业农村规划编制的关键时期,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已成为落实顶层设计、探索实践路径的核心抓手。广州新地标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在农文旅与乡村振兴领域深耕的专业机构,提供从战略规划到落地实施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业务范围涵盖:
全域与专项规划:产业规划、村庄规划及典型村规划。
示范创建与项目申报: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业镇规划、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项目的全程策划与申报辅导。
农文旅融合开发:乡村旅游、景区规划与农文旅融合项目。
凭借十余年的持续积累,我们已在上述领域沉淀了丰富的成功案例,致力于以专业的规划与实施能力,助力各地将“十五五”蓝图转化为振兴实景。



(来源:新地标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