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声传递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扶贫开发工作

     2月14日至20日,中共中央在京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开班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全党同志和全国上下要团结一心、扎实工作,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结业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城乡统筹的思路,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过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使农村面貌有一个大的变化。
  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央中央"2006年一号《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意见》特别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扶贫开发工作。
  意见指出:加强扶贫开发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益。继续动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切实做好贫困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
  意见还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各行各业都要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要形成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