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公示

关于广东省交通厅定点帮扶汕尾市陆丰市博美镇家庭困难儿童助学及幸福食堂补助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关于广东省交通厅定点帮扶汕尾市陆丰市博美镇家庭困难儿童助学及幸福食堂补助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广东省交通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定点帮扶汕尾市陆丰市博美镇,拟开展家庭困难儿童助学及幸福食堂补助项目,向我会提出申请,要求拨付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92日至202398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乡村发展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王玲;办公电话:020-37286888;手机:13826265098;邮箱:gdfupinxz@163.com

序号

帮扶对象

帮扶项目

帮扶金额(元)

1

汕尾市陆丰市

博美镇

家庭困难儿童助学及幸福食堂补助

120000.00

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小写:(¥120000.00元)

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

20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