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贫协字[2012]132号
关于抓紧申报2012年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贷款贴息资金的紧急通知
各省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计(2012)58号〕精神,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安排,2012年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保证我省2011年已经确认的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和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对象能够实际享受到贷款贴息政策的支持,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申报2012年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
一、申报衔接:
以粤扶办(2012)47号《关于确认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通知》的名单为准,凡是已经确认的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和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对象,请抓紧时间与当地县(市、区)农业局(扶贫办)联系,市级企业直接与所在市农业局(扶贫办)联系,按文件规定及时申报。
二、材料准备:
1.请认真研读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通知》第二条“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重点准备前八项材料,即:(一)企业取得银行贷款的贷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的复印件。接受企业申报材料的市、县农业(扶贫)部门,在核对企业提供的有关凭证及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企业)后,在相关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以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二)《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贷款项目报告》;(三)《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四)《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贴息贷款项目汇总表》;(五)项目申请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六)企业带动贫困农户的确认证明,由县扶贫办负责;(七)企业获得的省级以上各种证书的复印件(市、县扶贫办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八)企业实施产业化扶贫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兴办带动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的基本建设及规模,带动贫困农户数及增收情况等方面。第九项材料,即《通知》第二条第九款提及的“审查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和资料”按受理材料的市县农业局(扶贫办)的意见和参与会审的同级财政局的要求准备;各地申报材料报送到省扶贫开发协会后,经审核如仍需补充有关凭证和资料的,另行电话通知。
2.申报材料一律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三、注意事项:
1.政策研判:申报前请注意做好政策研判,对照《通知》要求重点审查是否符合规定的贴息对象和范围,是否符合贴息期限。符合条件的方可申报,坚决禁止弄虚作假。
2.申报时间:本次项目申报时限很紧,请各企业主动与当地市县农业局(扶贫办)取得联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
3.文件查询:各龙头企业可从广东扶贫信息网(http://www.gdfp.gov.cn/zwzc/xztz/)政务之窗栏目的“行政通知”、或广东扶贫网(http://www.gdfupin.org.cn/)的最新公告和扶贫政策之省级政策栏目查看文件,下载表格。
4.报送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厅大院2号办公楼502室。收件人: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 文美玲收;邮编:510500。查询电话:020:37288888-8819;手机:13826265318。
5.业务咨询:产业办林乃升副主任,办公电话:020-37288888转8829,手机:13822286379;项目部顾小英主任,办公电话:020-37288888转8827,手机: 13826266598。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贴息 申报 通知
抄报: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扶贫办)、顺德区扶贫办(对口办、经协办)。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 2012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