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招实习生的通知
广东各高校就业办:
一、 生源要求:
2. 有志于扶贫公益事业;
3. 来自广东东西北地区和广西籍学生优先;
4. 除学校要求必须参加的课程学习、考试和有关活动外,原则上能够保证坚持岗位实习。
二、 实习时间与岗位安排:
2. 实习岗位:①参与秘书处或成员单位日常事务实习,包括资料收集整理与文秘档案事务(文秘、中文、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学生);②参与《广东扶贫》杂志、图书和网站的采编实习(需中文或新闻出版专业学生);③《广东扶贫》网站的维护更新和网页设计实习(需计算机及其相关专业学生);④参与扶贫志愿者活动(专业不限)。
3. 按国家机关规定的工作时间参与岗位实习。
三、 实习补助:
1. 提供早中餐生活补贴;2.根据需要提供集体宿舍;3.单位安排外出活动的交通费用;4.提供实习必须的工作环境和必要条件。
四、 实习结束后的安排:
1. 经实习试用合格的优秀学生优先选留在协会秘书处或成员单位工作。
2. 对实习合格的大学生颁发“广东省大学生扶贫志愿者证书”。
3. 提供大学生社会实践证明和实习鉴定推荐到其他单位考察试用。
4. 推荐到基层一线锻炼和就业。
五、推荐要求
1. 请接到通知的高校按每个实习岗位1--2名的比例推荐学生。
2. 被推荐学生需如实填写《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实习人员信息采集表》经就业安置办签署意见后寄至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厅大院2号办公楼5楼。电话:020-37286688,37286668;13826263358,13823219368;邮箱:gdfupin@163.com;传真:020-37286688。
3. 推荐工作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秘书处根据收件顺序确定考察名单,并通知具体的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
详情请查看《广东扶贫网》(http://www.gdfupin.org.cn)。实践中,我们将密切和校方的联系,认真听取校方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和完善大学生参与扶贫实践活动和就业安置推荐工作。
附: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实习人员信息采集表.doc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