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自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2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乡村发展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黄寿安;办公电话:020-37286668;手机:13822158918;邮箱:gdxcfzx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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