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公示

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定点帮扶5个地市分公司9个帮扶点乡村振兴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拟帮扶广东烟草直属的汕头、河源、梅州、汕尾和清远5个地市分公司9个帮扶点乡村振兴项目,向我会提出申请,要求拨付壹佰伍拾伍万元整(¥155000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乡村发展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黄寿安;办公电话:020-37288977:手机:13822158918;邮箱:gdxcfzxz@163.com。
序号
帮扶对象
帮扶项目
帮扶金额(元)
1
汕头、河源、梅州、汕尾和清远5个地市分公司9个帮扶点
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
1550000.00
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元整
小写:(¥1550000.00元)

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