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公示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帮扶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新埔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帮扶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新埔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向我会提出申请,要求拨付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1225日至20241231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乡村发展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陈曼静;办公电话:020-37288677;手机:13922265319;邮箱:gdxcfzxz@163.com

序号

帮扶对象

帮扶项目

帮扶金额(元)

1

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新埔村

新埔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120000.00

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小写:(¥120000.00元)

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

2024年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