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帮扶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新埔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向我会提出申请,要求拨付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乡村发展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陈曼静;办公电话:020-37288677;手机:13922265319;邮箱:gdxcfzxz@163.com 。
序号 |
帮扶对象 |
帮扶项目 |
帮扶金额(元) |
1 |
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新埔村 |
新埔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
120000.00 |
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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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120000.00元) |
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