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乡产业

茂名市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奖补资金申报

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茂府办函【2022]121号)文件的精神,现将组织实施我市2024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奖补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对2023年国家新认定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省级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企业名单见附件1)。市级财政对新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50万元的奖励;对经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二、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贯,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用好用足奖补政策,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二)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属地工信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剔除,并审核具体项目的资金绩效目标,确定本地区奖补企业名单,对奖补企业名单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提交资料要求。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汇总后出具推荐文并附上《茂名市2024年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2)、《2024年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奖补资金申报承诺函》(附件3)以及企业没有违法违规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一式二份(含电子版)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