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公布第一批县(市、区、镇)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名单。
全省16个县(市、区、镇)入选,分别是广州市黄埔区,深圳市福田区、盐田区、南山区,珠海市金湾区,汕头市龙湖区,佛山市顺德区,河源市连平县,东莞市沙田镇、道滘镇,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江门市蓬江区,茂名市电白区、茂南区,清远市清城区,云浮市新兴县。
幸福河湖是指以河湖为载体,统筹生态、生活、生产,达成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生态宜居、和谐富足的综合目标。全域幸福河湖是以县(市、区)或镇、街道为单元的建设模式。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旨在着力解决河湖治理管护薄弱问题,全面提升河湖健康水平及整体面貌,持续推进滨水空间品质升级,以水为脉串联区域特色资源,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人水和谐共生,有力促进县域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工作部署,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将坚持“条块结合、统筹推进”原则,建设对象至少应包含县级行政区划河湖名录中80%的河流湖泊。在“条”上,聚焦区域内“母亲河”及骨干河流重点打造;在“块”上,对于面广量大的其他河湖实施区域成片治理、整体推进。
省河长制办公室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做好跟踪指导,推动有关问题协调解决。对建设成效符合要求的地区,将按程序纳入全省县(市、区、镇)全域幸福河湖名录。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