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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东镇村产业发展帮扶项目开始预申报


广东省2026年镇村产业发展帮扶项目预申报指南

      乡镇是上联城市、下接乡村的纽带,是聚焦农业主导产业、撬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点。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做好“土特产”文章和常态化精准帮扶,加快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我省从2026年起实施镇村产业发展帮扶项目建设,重点支持百亿级、十亿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培育,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农林经济快速增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重点项目范围

      (一)已纳入镇村片区组团培育的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优先支持镇村片区组团做强做大优势主导产业,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农业产业项目,推动优势产业全产业链在片区内差异布局、互补发展,真正把“片”的优势、“团”的合力发挥出来。

      (二)“12+1”特色农产品发展项目。优先支持丝苗米、甘薯、荔枝、柚子、陈皮、化橘红、优质生猪、黄鸡、金鲳、生蚝、海鲈、鮸鱼和茶叶(简称“12+1”)等13个“土特产”,按照“一品一策”全产业链发展,实现单品突破。

      (三)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各地结合实际,遴选具

      有一定基础的“土特产”,且具备发展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品牌建设、仓储流通销售、镇域特色农机规模化更新运用、电子商务等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条件的项目。

二、支持建设主要内容

      聚焦镇村片区组团或镇域(下统称“建设区域”)1个主导产业,突出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应用和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补齐短板弱项,因地制宜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充分挖掘农业产业、乡村资源、生态文化等多元价值,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奖补资金主要支持发展主导产业联农带农效应强的关键薄弱环节,提升标准化种养、产地加工等设施装备水平,打造乡土特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带动小农户深度参与主导产业发展。

三、支持方向和奖补标准

      (一)支持区域。省镇村产业发展帮扶项目奖补资金(下简称“省帮扶奖补资金”)支持纳入我省常态化帮扶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

      (二)培育主体。承担项目任务的建设主体联农带农基础较好,包括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与农民建立订单式、契约式、分红式等利益联结机制。

      (三)奖补标准。省帮扶奖补资金采取批准建设时奖补500万元,建设一年后通过绩效评估再奖补500万元。各地谋划项目时,要突出省帮扶奖补资金的公共属性,重点支持      具有较强公益性、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对农民带动能力强的环节和领域,促进市场投资主体和农民合理分享产业发展红利。支持培育主体的省帮扶奖补资金,应撬动培育主体的投资规模不少于省帮扶奖补资金投入规模。

      省帮扶奖补资金不得“撒胡椒面”,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和绿化养护等与主导产业发展无关的一般性建设,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场地租赁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大量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办公或实验耗材,不得挤占挪用、迟拨滞拨、以拨代支,不得重复安排已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内容。

四、申报条件

      (一)主导产业突出。建设区域内1个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在1000万元(含)以上,优先支持规模大、产值高、效益好、发展前景广阔的产业,不得笼统申报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综合性产业类别。

      (二)政策支持有力。县、镇两级人民政府重视程度高、支持力度大,积极主动布局镇村片区组团、帮扶产业项目建设,制定了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且有配套的财政、用地、人才、科技等政策措施。

      (三)产业带动作用强。主导产业具有农民参与度高、就业容量大等特点。围绕镇村产业发展帮扶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联农带农方案,利益联结机制紧密,有效衔接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把小农户嵌入产业链中,使小农户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五、申报流程

      (一)省级下达申报指标。我厅按照支持地域乡镇数量因素法测算下达各地市申报建设区域的数量名额(详见附件1-1)。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所在镇(乡)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县级编制申报材料。县级人民政府为项目申报主体,负责编制实施方案等材料。乡镇为项目实施主体,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乡镇谋划项目,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要全程参与,并落实乡镇主要领导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长“双签字”。已纳入镇村片区组团培育名单涉及多个乡镇的,由多个乡镇联合谋划和实施项目。

      (三)地市级组织遴选审定。各地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和数量,公开组织申报。根据各县(市、区)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择优审定建设区域项目名单。

      (四)省级符合性审核入库。省农业农村厅商省财政厅对各地市审定的建设区域项目及实施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符合性审核,通过审核的建设区域项目方案由省农业农村厅商省财政厅意见发文公示后,根据当年镇村产业发展帮扶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批准立项建设。

六、工作要求

      各市县谋划镇村产业发展帮扶项目的建设目标必须要清晰、具体,不能笼统说由小到大、由大到强。认真对照建设方案模板,将目标分解成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谋定就落地。

      请各地市于2026年10月30日前编制填报《镇村产业发展帮扶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2)及《镇村产业发展帮扶项目建设方案》(详见附件1-3),并以地市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政务邮箱nynct-xccyfzc@gd.gov.cn)。

      本指南为预申报指南,相关事项以正式申报通知要求为准。

广东省2026年镇村产业发展帮扶项目预申报指南.doc

 (文本来源:云耕农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