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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韶彬:深化精准扶贫 助推乡村振兴


 

 

深化精准扶贫 助推乡村振兴

 

    摘要: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 而脱贫攻坚则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抓手。广东如何深化精准扶贫, 助推乡村振兴, 本文紧扣脱贫攻坚目标, 聚焦突出问题, 提出了六个突出抓好的工作建议。

    中共十八大以来, 广东各地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和底线目标, 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 全力启动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优化帮扶措施、加大扶贫投入, 构建大扶贫格局等方式, 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但是, 对标十九大新要求, 审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节点,广东精准扶贫工作和脱贫攻坚战打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乡村振兴开局起步仍面临一些突出的矛盾。因此, 有必要对其进行梳理分析, 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以深化精准扶贫, 助推广东乡村振兴。

    一、新时期广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存在的问题

    (一) 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

    该问题集中反映在三多一低和投入两不平衡上, 即:分散贫困人口多, 有三分之二的贫困群众分散在贫困村外;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深度贫困对象多, 约占贫困人口的75%, 他们或因病因残致贫, 或缺乏劳动力, 有些是多重致贫因素叠加, 脱贫难度大;部分贫困村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多发;贫困村包括基础设施在内的公共服务水平偏低;投入悬殊, 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村内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投入不平衡引发的新问题亟需破解。

    (二) 扶贫对象内生动力不足

    区、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未得到根本改观, 甚至有“调高胃口”的局部存在, 严重的“精神短板”拖累脱贫奔康的进程。

    (三) 扶贫工作作风和腐败问题抬头

    主要表现为工作中的不严不实, “四个意识”有待强化、工作作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欠扎实,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为突出;扶贫工作导向出现偏差,驻村干部主要精力不能用于帮扶项目的组织实施, 而是疲于填表报数、开会陪会、迎检送检等, 部分进入倦怠状态;部分基层干部打起扶贫资金主意, 群众身边的腐败时有发生, 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进一步规范;乡镇基层对分散贫困人口帮扶力度薄弱。

    (四) “扶贫乱象”呈多发态势

    主要表现在:扶贫工作讲政治与规矩不到位, 言行不一, 领导部署在机关大院难以下达到基层;考量本部门工作效果多, 忽视对全局的影响;扶贫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不到位, 扶贫济困认捐资金潜藏“空转”、“回流”的风险;搭扶贫便车不做扶贫实事, 甚至谋取部门或商业利益;工作过程重扶贫投入轻扶贫绩效考核与问责, 重发文轻落实, 重发文数量轻行文质量;重扶贫宣传投入和论坛、评奖、比赛等活动举办, 忽视扶贫主业的扎实推进。

    (五) 政策机制与制度体系仍有待优化

    突出表现在4个方面, 一是扶贫政策与低保政策仍未实现全面有效衔接;二是扶贫项目立项报批环节多、手续繁, 扶贫资金使用偏慢;三是社会扶贫政策供给不足, 社会力量组织发动还有很大空间;四是脱贫攻坚中的民主监督机制和第三方考核评估机制仍未启动。

    二、进一步深化精准扶贫、助推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如何确保精准扶贫脱贫方向不偏、主题不散、内容不虚、步伐不乱, 抓住突出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是深化广东精准扶贫工作、助推乡村振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必须切实解决的当务之急, 更是真落实总书记要求广东各项工作“走在前列”的必然要求。必须以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扶贫开发思想为指引, 紧盯攻坚目标, 聚焦突出问题, 深化精准扶贫, 以更加明确的责任、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严实的作风, 更加有力的战斗行动, 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 扎实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狠抓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地、项目见效, 实打实、不掺任何水分地打赢脱贫攻坚战, 确保到2020年广东所有贫困地区和所有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 突出抓好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的学习与贯彻, 以认识到位保证落实到位

    深入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经济思想、精准扶贫思想, 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 学思践悟, 知行合一, 让“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定“四个自信”, 践行新发展理念,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压实县镇两级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健全分散贫困户帮扶机制, 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扶持政策落实到每户每人, 防止“挂空档”。

    (二) 突出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起步与攻坚脱贫的统筹推进, 着力提升贫困村发展水平

    一是要明确指导思想。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 以脱贫攻坚为总抓手,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农村示范村 (美丽乡村) 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二是更加注重产业扶贫。抓紧修订广东产业扶贫实施意见, 调整政策导向, 把扶贫功能实现作为扶贫龙头企业的唯一考核标准, 引导建立龙头企业与贫困户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日常监测, 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确保享受政策扶持的扶贫企业必须为扶贫做贡献。三是扎实推进“一村一品”, 探索推进“一镇一业”, 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 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打造一批可复制、接地气、服水土的产业扶贫典型, 以示范案例推动产业扶贫上水平[2];四是推广“三变四跟”模式, 走出“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新路子, 开辟“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市场走”的新模式。五是省委农办、扶贫办和有关政策研究部门尽快启动农村投入两个不平衡的专题研究, 建议采取差异化扶持政策, 在重点帮扶深度贫困、贫困户的同时, 适当兼顾非贫困村、非贫困户, 着力解决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村内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投入不平衡引发的新矛盾, 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为乡村振兴创造良好氛围。

    (三) 突出抓好以民生为重点保障网建设, 进一步优化政策机制保障制度供给

    一是进一步健全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 促进各项扶贫政策有效衔接, 发挥好政策合力作用, 确保不发生因学致贫、因病因养致贫返贫现象。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工作, 进一步完善扶贫政策措施, 补齐政策短板[1]。二是省政府或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尽快制定社会扶贫指导意见, 固化广东社会扶贫实践成果, 强化对新时代社会扶贫工作指导与推动;对标国家层面的管理方式理顺关系,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回归扶贫部门主抓, 民政部门全力主办“中华慈善日”活动, 同时深化国家扶贫日和“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确保发动更充分、参与更广泛、形式更多样、实效更显著。三是省委农办、扶贫办向国务院扶贫办看齐, 将扶贫组织作为扶贫力量的一个方面, 与其他扶贫专项工作一起谋划一起推进, 给社会扶贫预留空间划定位置, 真正形成大扶贫合力。有关文件要向扶贫组织发送 (涉密除外) , 制定有关政策性文件应征求、吸纳扶贫组织的正确意见, 重要会议、活动要安排扶贫组织参加, 不能仅限于“广东扶贫济困日”和国家扶贫日两个活动的发动, 官网、官微以及其他扶贫载体要体现隶属扶贫组织位置。四是改进扶贫宣传。要加强导向管理, 改变宣传给领导看的做法, 立足影响和动员社会;要加强内容管理, 突出反映基层一线推进动态, 适当压减经验、模式等宏观性报道, 务求实效和新鲜, 避免走过场、搞形式, 宣传版面、时段和广告空间也要减量。要加强宣传规律把握, 重在平常, 坚持经常, 避免活动时“狂轰滥炸”式的突击宣传;安排宣传工作要考虑社会影响, 注意社会心理反应, 避免引发社会反感, 形成搞形式主义的印象。

    (四) 突出抓好扶贫作风与腐败的专项治理, 确保真扶贫脱真贫

    一是建议将精准扶贫纳入专项巡视内容, 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二是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将脱贫攻坚战同时变成作风攻坚战, 倒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实事求是。三是抓紧启动脱贫攻坚成效民主监督工作和第三方考核评估工作, 确保精准扶贫作风务实、过程扎实, 效果真实。四是严控务虚不务实的扶贫活动。未经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 任何单位、组织不得举办扶贫类评奖、比赛及其他相关活动。减少发文数量, 提高发文质量, 杜绝凑数发文, 对前后矛盾或自身都没有弄清楚的发文要问责;对已印发的行业扶贫文件要“回头看”, 对行不通和不切实际的照抄照搬文件要果断废止。五是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 提升业务指导水平, 打造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要强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机构职责, 视情补充力量配备;进一步完善驻村帮扶管理制度, 强化对驻村干部的考核, 合格的留用,不合格的要果断调整, 实行抽“硬”人、“硬”抽人, 同时要拿出具体措施加强对一线驻村干部的心理疏导。

    (五) 突出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激活贫困地区群众的内生动力

    一是在全国率先提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意见, 启动乡风文明年活动, 放大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成果, 做实乡村振兴的精神基础。由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牵头, 省委政研室、省委农办、扶贫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业厅等相关部门参与, 提出专门意见, 形成活动方案, 明确工作目标, 细化具体内容, 落实责任主体, 以贫困村为载体全面启动实施。二是基层党委、政府要切实转变传统给钱、给物、堆项目的片面扶贫观念, 更加注重对贫困群众的精神帮扶, 扎实探索扶贫与扶志、扶智的统一。既要让贫困户口袋鼓起来, 也要让其精神立起来[3]。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建工作, 把贫困地区农村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引导农民, 以及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要通过培训等手段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素质, 增强其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发挥好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打造永续发展能力。四是大力发展农村文化, 真正做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认真宣传党的扶贫政策, 提高群众知晓度, 补足部分贫困群众精神之失。把“三下乡”的重点放在贫困地区, 建立必要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培训农村文化人才, 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要根据新时期农村现状和农民需求, 适时调整农村文化建设思路, 创新机制、形式, 增强有效供给, 进一步增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效性。要让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爱国家爱集体、勤俭奉献等精神在贫困地区真正落地生根, 成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强大精神动力。五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 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以机制创新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勇气、信心和能力。在实施具体的脱贫攻坚项目过程中, 要增强贫困群众的参与度, 以扶贫“参与感”带动脱贫“获得感”。六是要特别注意倡导移风易俗, 引导农民群众改变陈规陋习。开展评选文明家庭、优秀村民等活动, 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树立新风尚。

    (六) 突出抓好扶贫资金使用与监管工作,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财政投入和社会筹集两个渠道, 分类建立管理、使用、考核和绩效评价细则、流程。一是强化扶贫资金绩效考评, 将政府投入和社会筹集一并纳入考评范围, 调集各方力量对2010-2017年的扶贫投入进行系统、全面评估。二是摸清2010-2015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额度与使用去向, 分国企捐款 (包括央企和省属国企) 、民企大户捐赠、中直、省直部门和国企干部职工捐赠、珠三角八个地市上解统筹资金等几个大类, 通过“回头看”向社会交出明白账, 要通过认捐是否到账、资金去向, 作用发挥和已参与认捐而资金未到账真实情况的掌握, 提早谋划2018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济困日”工作, 形成新的更有实效性、针对性的工作方案。三是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作出规定, 对“广东扶贫济困日”认捐到账专项资金不得作理财处理, 确保随需随用。四是适量削减省级层面的宣传经费支出, 避免宣传过度;宣传预算投入要公开招投标, 领导也不宜轻易批款给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