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公示

关于援建茂名市高州市潭头镇高灯堡村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关于援建茂名市高州市潭头镇高灯堡村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定点帮扶茂名市高州市潭头镇高灯堡村,支持生猪养殖、高灯堡小学教学楼地面翻新等项目,向我会提出申请,要求拨付定向捐赠款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0125日至1211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文美玲;办公电话:020-37288888;手机:13826265318;邮箱:gdfupinxz@163.com

序号

援建名称

援建项目

援建金额(元)

1

茂名市高州市潭头镇高灯堡村

生猪养殖、高灯堡小学教学楼修缮

220000.00

合计: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小写:(¥220000.00元)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20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