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公示

关于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2021年工龄津贴增发的通知

关于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2021年度计发工龄津贴的通知

 

秘书处各工作部门、省南方扶贫开发研究院、省国粤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广东扶贫全媒体中心:

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秘书处将对工龄实满一年的员工计发工龄津贴,对已享受工龄津贴超过500元/月的员工不再计发工龄津贴,现将有关人员情况通知如下:

张国兴,于2019年2月入职,至2021年2月,工作实满两年,增发工龄津贴100元/月,累计工龄津贴200元/月。自2021年3月起执行。

曹银辉,于2019年9月入职,至2021年9月,工作实满两年,增发工龄津贴100元/月,累计工龄津贴200元/月。自2021年10月起执行。

唐碧汀,于2020年2月入职,至2021年2月,工作实满一年,增发工龄津贴100元/月。自2021年3月起执行。

贺亚梅,于2020年6月入职,至2021年6月,工作实满一年,增发工龄津贴100元/月。自2021年7月起执行。

林红英,于2020年8月入职,至2021年8月,工作实满一年,增发工龄津贴100元/月。自2021年9月起执行。

在计发工龄津贴年度内辞离职,工龄津贴安排自动失效。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