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公示

关于帮扶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关于帮扶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帮扶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实施困难户住房修缮项目,向我会提出申请,要求拨付定向捐赠款贰万捌仟玖佰肆拾元整(¥2894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928日至2021年104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曹银辉;办公电话:020-37288677;手机:13922262759;邮箱:gdfupinxz@163.com

序号

帮扶对象

帮扶项目

帮扶金额(元)

1

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困难户

住房修缮

28940.00

合计: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玖佰肆拾元整

小写:(¥28940.00元)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202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