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公示

关于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定点帮扶梅县区隆文镇岩前村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关于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

定点帮扶梅县区隆文镇岩前村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拟帮扶梅州市梅县区隆文镇岩前村光伏发电项目向我会提出申请,要求拨付定向捐赠款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15日至20231月11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饶小平;办公电话:020-37288777;手机:13922262759;邮箱:gdfupinxz@163.com。

序号

帮扶对象

帮扶项目

帮扶金额(元)

1

梅州市梅县区隆文镇岩前村

岩前村光伏发电项目

300000.00

合计: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小写:(¥300000.00元)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20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