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万庆良充分肯定了三年市外扶贫开发和两年市内扶贫开发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脱贫指标全部实现,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造血功能项目成效明显,公共服务显著提升,美丽乡村试点进展顺利,干部队伍得到锻炼成长等六个方面。他强调,扶贫开发是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民生幸福工程和城乡一体工程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推进“双转移”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一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努力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二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外扶贫要结合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市内扶贫要结合美丽乡村行动计划,做好水路电气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危破房改造及村容村貌整治。三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外扶贫重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市内扶贫重点加快教育、医疗、卫生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以北部8镇为重点的相对贫困地区覆盖。四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支持帮助贫困村党员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建立贫困地区农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激励制度,调动村干部抓发展的积极性。五要整合各方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落实党政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要发挥资源整合的最大效益,优先安排扶贫开发项目,优化扶贫开发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据了解,2009年-201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统一部署,广州市对口帮扶梅州、阳江、茂名三市335个贫困村,进行定单位、定人、定点、定责帮扶。到2012年底,共筹集帮扶资金24.62亿元,平均每村735.12万元,被帮扶的贫困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15.9万元,被帮扶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8809.62亿元,贫困村落后面貌明显得到改变,贫困户基本实现稳定脱贫。
在新一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中,广州市承担对口帮扶梅州市、湛江市和清远市对口扶贫工作,将对口帮扶上述三市共265个重点帮扶村,共计14万人,以及4个省定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包括梅州五华县、大埔县、丰顺县,清远市的连州市。
根据工作规划,广州市对口扶贫工作将力争达到以下目标:到2015年,重点帮扶村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全省农村农民人均收入的60%,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或超过5万元,声场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村庄环境整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改变落后面貌;贫困户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因贫困辍学,考上高中和高等院校的子女能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