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要求,现将 2023 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项目资金任务清单下达给你们( 详见附件 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财政厅已通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 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部分农业重点项目 ) 的通知》 (粤财农[2023] 221号 ) 将资金下达地市 (不包括深圳市 )。
(一) 资金使用要求
请严格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部分 (2020 年修订) 》 ( 粤财农[2020] 106 号) 等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按计划完成前期工作任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作,确保专款专用。市县部门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用途列编。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 资金使用范围
1.优先支持对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 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贴息。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①设施种植业
新建或改造设施大棚、集约化育苗 (育秧 ) 设施,水肥一体化设施、智能节水节肥设施、数字化技术装备,以及设施大棚内的其他辅助生产设施
②设施畜牧业
用于畜禽规模养殖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投资,重点用于购置饲养、环境控制、粪污处理及配套环保处理等环节中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
③设施渔业
改善渔业生产条件所必需的养殖业类设施生产建设 (含种苗生产、饲料加工、养殖(含深水网箱养殖 ) 、水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等所需设施) 和沿海渔港基础设施建设。
④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
支持建设提升产地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 (包括产地预冷、清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物流配送等设施 ) 、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烘干设施 (包括: 粮食烘干机和配套的清洗机、皮带运输机、提升机、除尘系统以及烘干厂房等 )
2. 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及创新引领基地奖补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及创新引领基地遂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已组织遂选一批国家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及创新引领基地,下一步省级还将组织迷选一批省级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及创新引领基地。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部分资金对中央及省级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及创新引领基地实施奖补。
(三) 贴息对象
贴息对象为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参加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各类企业。
(四) 贴息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并采取“双限”控制。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 70%且不得超过 2%。单个主体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贴息期限
贴息期限为 2023年1月1日至2024 年 6月 30日内实际付息时间。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从 1 月 1日 (或 1月 1日后的贷款起始日 ) 起到贷款到期日的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从 1月 1日 (或 1 月1日后的贷款起始日 ) 起到贴息期截止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实际付息时间计算。
(六) 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及创新引领基地奖补
对象经中央或省级认定的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内建设单位和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基地申报单位。
(七)绩效监管
请各地市农业农村局对照任务清单表 (详见附件 1) 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一) 系统申报
根据省级财政资金“双监控”管理要求,请市、县( 市、区 )农业农村部门和申报主体登录现代设施农业融资项目库管理平台 (网址: https://acpmp.agri.cn) 录入申报材料,系统的内容需和申报的纸质件一致,
(二) 报送贴息审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