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助力乡村振兴

广东省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决定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现就2023年开展以“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聚焦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广泛发动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6·30”活动,助力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广泛宣传发动,推动形成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组织召开广东省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拟于5月中下旬,组织召开广东省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总结2022年“6·30”活动工作情况,部署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动员各级、各单位扎实开展好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报请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出席。

(二)组织召开广东省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企业座谈会。拟于6月中旬,邀请部分企业召开座谈会,通报“6·30”活动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号召广大企业发挥资源优势,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参与东西部协作,支持我省巩固脱贫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报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

(三)组织召开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拟于5月中下旬,召开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向全省广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引导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活动。

(四)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全媒体、全介质做足“6·30”活动信息发布。5-7月,以进一步提高“6·30”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为目标,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介质和渠道,对“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安排进行有效的宣传推介和信息发布,广泛宣传“6·30”活动的公众参与渠道,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中来,使“6·30”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2.多渠道、多主题开展“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百日主题宣传。5-7月以提升“6·30”活动的美誉度、认可度为目标,集中在“6·30”活动前后100天,开展“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百日主题宣传,推动“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宣传进热门商圈、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事业单位。各地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唱响”宣传活动,以文艺、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出党委、政府对“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高度重视;组织一次“点亮”活动,宣传“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主题与内涵,制作公益宣传片,在热门商圈户外大屏和公交、地铁的显示屏进行展示播放,以挂横幅、贴海报、广告等形式,扩大“6·30”活动的知晓面;组织一次“进千企促万户”宣推活动,以走访、寄宣传册、发倡议、点对点宣讲等不同形式向各类企业宣传“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重要意义,利用抖音号、公众号等形式,宣传活动成效,引导万户关注,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活动。5-6月,组织开展走访企业、社会组织活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支持政策,通报“6·30”活动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引导发动更多大中小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6·30”活动,助力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报请省领导带队走访部分重点企业。其他企业、社会组织由省直相关部门、省级捐赠接收单位和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实际组织走访。

三、开展各项主题活动,推动“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一)举办广东省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仪式。6月30日,举办广东省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仪式,颁发2022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表扬先进,宣传典型。组织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现场认捐。会前省主要领导接见重点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代表。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捐赠活动

1.开展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6月30日前,省直及中直驻粤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各地参照省的做法开展相关活动。

2.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5-6月份,广泛发动全省大、中、小学校和中职、技校学生参加“学子献爱心”捐赠活动。

3.开展“拥政爱民献爱心”活动。发挥双拥工作联系军地的桥梁纽带作用,6月份,向全省驻军发出倡议,倡议全省驻军开展捐赠活动,资助我省困难退役军人,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

4.开展“扫码一元捐”活动。借力互联网优势,发展智慧慈善,聚力拓展个体参与渠道,助力各类公益帮扶项目,全年开展“扫码一元捐”活动,为实现“人人参与”创造条件。

5.开展社区募捐行动。深入社区开展募捐行动,倡导广大社区居民参与“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

6.鼓励各地各部门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慈善活动。

(三)推进“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广大民营企业、群团组织、省属企业和驻粤央企紧紧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参与“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产业、文化、人才、生态、组织振兴,支持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包镇包村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开展红棉杯评选活动。5-6月,根据《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对2022年在“6·30”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授予红棉杯金、银、铜奖,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上公告,向社会展现广东人民乐善好施的精神品德,激发社会各界共襄善举、助力乡村振兴。

(五)开展“6·30消费帮扶云上行”活动。5-10月份,继续发挥“6·30”活动品牌效应,接续开展“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发挥互联网+消费帮扶作用,联动各地市和桂黔地区,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帮扶,做实互联网+消费帮扶行动。

(六)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引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加大捐赠支持力度,落实定向捐赠民族地区资金,助力推动我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七)实施“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发挥“6·30”活动品牌作用,积极助力“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鼓励引导校企联合,推进科技人才下乡助力乡村振兴。

(八)大力推广“广东‘6·30’社会捐赠服务平台”上线运营。省市联动,积极推广利用服务平台,为更多社会个体资源参与“6·30”活动提供渠道,线上信息与线下活动紧密结合,拉近“6·30”活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推动形成“6·30”活动“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的良好局面。

四、开展专题调研和业务培训

(一)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如何发挥“6·30”活动助力作用、如何健全完善适应乡村振兴的“6·30”活动政策机制、如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报告。适时组织举办“持续开展‘6·30’活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待定)”论坛,认真谋划新阶段“6·30”活动的重要使命、主要目标、方法方式、努力方向,为今后开展社会帮扶提供理论支撑。

(二)开展业务培训。适时组织举办“6·30”活动相关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6·30”活动捐赠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