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帮扶

广东省建立健全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实施方案

粤贫办〔20096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期我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做好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档立卡、电脑管理”工作,结合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国家扶贫开发基本方针,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线,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人口为基本对象,以全面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为中心工作,着力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措施,着力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实现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加快贫困户脱贫奔康步伐。

二、主要任务

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要求,建立覆盖全省的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一是建立动态档案。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市、县(市、区),要将贫困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摸清楚,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省、市、县(市、区)和镇有数据库,通过电脑管理,建立实时联网监测系统。二是建立帮扶台帐。县(市、区)、镇扶贫有关部门通过帮扶台帐,将挂钩帮扶的单位、责任人、帮扶措施、帮扶内容、帮扶成效等信息记录下来,同步录入电脑成为帮扶动态档案,跟踪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成效。三是建立扶贫信息网站,通过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反映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实现扶贫政务公开,引导全社会关心帮扶贫困村贫困户,使贫困农户早日脱贫奔康。

三、工作步骤

(一)建档立卡工作先行。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扶贫办,要抓紧时间将贫困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同步录入电脑管理系统。市扶贫办要做好统筹、督促工作,确保在20099月中旬前完成数据录入和上传工作。

(二)同步建立帮扶工作台帐。

1.全省统一制发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记录卡》,由县负责发放、管理。《帮扶记录卡》由贫困村、贫困户以及帮扶单位的责任人分别持有。各定点帮扶单位要按照要求并根据帮扶情况,如实填写《帮扶记录卡》,由村负责人、贫困户主、帮扶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名,并作为评议的重要依据。县、镇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记录卡内容录入电脑、存档、更新,建立帮扶动态档案。

2.建立帮扶工作定期汇报制度。从2009年第三季度开始,每个参加帮扶工作的单位、被帮扶贫困村、各级扶贫办(扶贫主管单位),要填报由省扶贫办统一制定的帮扶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格,逐级上报,实行动态管理。需要填写的表格共分为两种:

1)季度表。为电子表格,由各帮扶单位填写。要求每个季度头一个月5号前报属地扶贫工作主管单位审核汇总之后逐级上报省扶贫办。

2)年度表。分“甲、乙”两种。两种表格中,“元”表为原始表。甲种元表由被帮扶贫困村委会填写;甲种总表由镇、县、市扶贫办(主管单位)逐级填写。乙种元表由帮扶单位填写;“总”表为汇总表。乙种总表由帮扶单位属地扶贫主管单位填写。以上甲种元表为纸质表格;乙种元表为电子表格。两种元表均要求在每年1225日前填好上报。甲乙两种汇总表格均为电子表格,填报主要内容基本一致。均要求各级扶贫主管单位在每年1231日前核准汇总后逐级上报省扶贫办。同时加报纸质报表。各地各部门要密切注意抓好季报和年度原始表的填报工作,做到基本情况互相吻合。要及时了解分析帮扶工作相关指标信息的变动及其原因,总结经验,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三)建设覆盖全省的扶贫信息网。由省扶贫办与省农业厅信息中心联合开发并统一提供软件及技术支持。争取在10月前开通省扶贫信息网及各县(市、区)子网站,除20个县(包括16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及4个沿海市帮扶的山区县),其他市县两级扶贫网站建设可由各地自行组织,建设或利用当地政府网站平台设立扶贫开发工作专栏,并与省扶贫信息网链接。有关市、县(市、区)需全力配合省扶贫办做好本地网站栏目规划、信息采集、制定规章等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要求将本区域的贫困村基本情况及落实“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帮扶工作情况及时在网上发布,同时将有意愿接受社会帮扶的贫困户基本情况(含有关图片)发布于网上,实行与社会的互动,借助社会力量帮扶。

(四)完善全省扶贫信息网运行机制。省扶贫办将制订扶贫信息报送制度和网站管理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各有关市、县扶贫办要积极做好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将本区域开展的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信息报省扶贫办(包括当地媒体报导的扶贫动态),发布于广东省扶贫信息网。同时要做好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更新、反馈、管理工作。

四、措施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全省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电脑管理”工作,是确保新时期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瞄准贫困人口,落实扶贫开发政策措施,提高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是让全社会了解、关心和帮助贫困户,使其早日脱贫致富的实施平台。各级扶贫等部门和参与扶贫工作的有关部门,要提高做好这项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把其作为搞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重要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狠抓落实,为省委、省政府开展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二)充实队伍,保障经费。各级扶贫办要指定专人,专心做好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与此同时,要加强对专职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扶贫办要充分利用和依靠镇村干部和有关人员共同开展工作。为了搞好这项工作,各级财政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为建档立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确保建档立卡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督查,确保成效。市、县扶贫办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组织好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各县(市、区)、镇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将检查督促的情况向省扶贫办报告。省扶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督查组,每年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抽查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等有关情况。通过各级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核实建档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的成效。